一、城管可以管店鋪的范圍
城管部門可以管理的店鋪包括:
1.商業店鋪:包括商場、超市、市場、便利店、餐飲店等。
2.美容美發、洗浴、按摩、KTV等娛樂場所。
3.培訓機構、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
4.快遞、物流、貨運等服務行業。
5.臨時攤位:包括夜市、小吃攤等。
城管部門在管理店鋪方面主要的任務是維護城市管理秩序,保障城市正常運行。對于不同類型的店鋪,城管部門也有不同的管理要求。
二、城管可以管店鋪的具體職責
1.商業店鋪管理職責
城管部門可以對商業店鋪進行綜合管理,包括:
1.對商業店鋪的違法經營行為進行執法處理,如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
2.維護商業店鋪的環境衛生,包括清潔店鋪、拆除亂貼亂畫等。
3.規范商業店鋪的經營行為,包括禁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規范商鋪布局等。
4.保障商業店鋪的消防安全,包括檢查店鋪火災防范措施等。
2.娛樂場所管理職責
城管部門可以對娛樂場所進行綜合管理,包括:
1.對娛樂場所的違法經營行為進行執法處理,如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
2.維護娛樂場所的環境衛生,包括清潔娛樂場所、拆除亂貼亂畫等。
3.規范娛樂場所的經營行為,包括禁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規范娛樂場所安全設施等。
4.保障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包括檢查娛樂場所火災防范措施等。
5.臨時攤位管理職責
城管部門可以對臨時攤位進行綜合管理,包括:
1.對臨時攤位的違法經營行為進行執法處理,如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
2.維護臨時攤位的環境衛生,包括清潔臨時攤位、拆除亂貼亂畫等。
3.規范臨時攤位的經營行為,包括禁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規范臨時攤位的布局等。
4.保障臨時攤位的消防安全,包括檢查臨時攤位的火災防范措施等。
綜上所述,城管部門可以管理店鋪,并承擔維護城市管理秩序、保障城市正常運行、規范店鋪經營行為、維護環境衛生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