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出臺后,對于房產加名的規定更加明確和具體。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房產,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一方在婚姻關系中取得了房產,那么他/她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因此,在新婚姻法的規定下,夫妻之間加名的問題變得更加明確和現實。
然而,只寫老公名字的做法也存在弊端。新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房產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意味著,如果只寫老公名字,那么房產的所有權并不屬于老公,而是屬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老公在婚姻關系中失去了對房產的控制,那么他/她就會喪失財產話語權。
此外,只寫老公名字也會給老公帶來一定的心理壓力和負擔。在婚姻關系中,老公需要承擔家庭的經濟責任和家務勞動,如果他/她的房產所有權并不屬于他/她,那么他/她就會喪失在家中的經濟地位和家務勞動的權利。這會給老公帶來一定的心理壓力和負擔,讓他/她感到不平等和不滿。
夫妻之間加名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如果夫妻之間的感情很好,并且雙方都愿意加名,那么只寫老公名字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夫妻中有一方不愿意加名,或者雙方之間的感情出現了問題,那么加名的問題就需要慎重考慮了。在這種情況下,夫妻可以考慮其他的解決辦法,比如雙方協商解決、尋求法律幫助等。
新婚姻法對于房產加名的規定更加明確和具體,但是只寫老公名字的做法也存在弊端。夫妻之間加名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并且在決定加名之前,需要充分考慮雙方的感受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