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來了解一下快遞丟失的情況。通常情況下,快遞是由快遞服務提供商(如快遞王、韻達、順豐等)派送給收件人的,如果收件人沒有按時收到快遞,或者快遞被快遞員遺失或損壞,那么快遞服務提供商就會負責賠償。
那么,35元的快遞丟了能賠償多少錢?這個問題并沒有一個簡單的答案。因為不同的快遞公司和不同的服務條款可能會有不同的賠償標準。一般來說,快遞服務提供商會根據快遞的重量、時間、服務條款等因素來計算賠償金額。例如,如果一個快遞重量為 35 公斤,服務時間為 3 天,服務條款規定每件物品賠償 50 元,那么快遞丟了可能會賠償 150 元。但是,這個標準只是一個參考,實際賠償金額可能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
那么,我們應該找賣家還是快遞賠償呢?這個問題并沒有簡單的答案,因為不同的賣家和不同的快遞服務提供商可能會有不同的態度和處理方式。一般來說,如果快遞服務提供商已經按照服務條款和賠償標準給予了賠償,那么我們可以考慮找賣家進行賠償。這是因為,賣家可能會更加了解快遞服務提供商的賠償標準和流程,也可能會有更加合理的解決方案。
但是,如果我們已經和快遞服務提供商協商好了賠償金額,并且對方沒有同意賠償,那么我們可以考慮找賣家進行賠償。這是因為,在賣家那里,我們可能會更容易找到更加合理的解決方案,而且賣家也會更加關注我們的需求和問題。
總的來說,快遞丟了找賣家還是快遞賠償,需要綜合考慮多個因素,包括快遞的重量、時間、服務條款、賣家和快遞服務提供商的態度和處理方式等。在實際處理中,我們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合理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