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擺攤城管罰款1500元是否合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城管執法部門在執行行政處罰時,應當遵循公正、公開、文明、規范的原則。擺攤被城管抓到,城管執法部門應當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處罰的種類包括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拆除違法建筑等。因此,擺攤城管罰款1500元在法律上是合適的。
但是,罰款的數額應該根據違法行為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如果違法行為比較嚴重,比如違反了城市管理規定、擾亂了市場秩序等,那么罰款的數額就比較大。如果違法行為比較輕微,比如只是違反了一時的規定或者沒有擾亂市場秩序,那么罰款的數額就比較小。因此,擺攤城管罰款1500元是否合適,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
二、擺攤被罰款后不交罰款的后果
如果擺攤城管罰款1500元后,當事人拒絕繳納罰款,那么城管執法部門將會采取以下措施:
1. 當事人拒絕繳納的,城管執法部門應當立即向相關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繳納罰款。
2. 當事人拒絕繳納的,城管執法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拒絕繳納的依據和理由,并告知其有權利向有關機關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3. 當事人拒絕繳納的,城管執法部門可以采取公告、電話、來訪等方式,向當事人送達處罰決定書,并告知其處罰決定的性質和后果。
如果當事人拒絕繳納罰款,那么處罰決定書將作為法律證據,對當事人進行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可能會導致一些不必要的后果,比如扣留財物、拘留等,因此,當事人應該積極繳納罰款,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擺攤城管罰款1500元是否合適,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如果當事人有違法行為,那么應該接受處罰,并積極繳納罰款。如果拒絕繳納罰款,可能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后果。因此,擺攤城管罰款1500元是否合適,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