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為進一步加強村衛生室公共衛生工作,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公共衛生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衛生法》和《鄉村衛生工作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公共衛生工作作為基本醫療服務的重要內容,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基本公共衛生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2.強化村衛生室公共衛生職責,完善工作制度,規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務水平,確保公共衛生工作有效開展。
3.加強與當地醫療衛生單位的合作,充分利用各方資源,共同推進村衛生室公共衛生工作。
4.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增強自我保健能力,促進健康中國建設。
二、工作任務
1.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包括健康教育、健康檢查、慢性病管理、傳染病管理、計劃生育服務等內容。
2.完善醫療服務流程,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確保醫療服務安全。
3.加強公共衛生知識宣傳,提高公眾健康素養,促進全民健康。
4.協助與當地醫療衛生單位的合作,開展相關醫療技術和業務培訓,提高村衛生室醫療衛生水平。
三、工作目標
1.建設標準化、規范化、現代化的村衛生室,提高村衛生室醫療衛生水平和公共衛生服務水平。
2.推動村衛生室公共衛生工作與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相結合,實現鄉村醫療衛生一體化服務。
3.提高公眾健康水平,減少慢性病、傳染病等公共衛生問題的發生,促進健康中國建設。
四、工作措施
1.加強村衛生室基礎設施建設,完善醫療設備和設施,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2.加強醫療衛生人員培訓,提高醫療衛生人員專業水平和服務水平。
3.加強公共衛生知識宣傳,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加強健康管理,促進全民健康。
4.完善公共衛生工作流程,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5.加強與醫療衛生單位的合作,開展相關醫療技術和業務培訓,提高村衛生室醫療衛生水平。
6.加強對村衛生室公共衛生工作的考核和管理,確保村衛生室公共衛生工作有效開展。
五、附則
本工作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具體內容和標準可根據實際需求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