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村衛生室是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專業機構。為落實 “健康中國”戰略,提高村衛生室工作水平,制定本基本標準。
二、工作基本要求
1. 人員配備
(1)有一支固定的衛生技術人員,其中醫師不少于1名,鄉村醫生不少于2名,護士不少于1名,且其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工作相符。
(2)衛生技術人員應當經過相應的培訓和考核,掌握基本醫療衛生知識和技能,能夠獨立開展基本醫療服務。
2. 醫療設備
(1)村衛生室應當配備必要的醫療設備和器材,包括血壓計、血糖儀、心電圖儀、B超、CT等。
(2)村衛生室醫療設備和器材的配置應當符合當地衛生發展規劃和實際需要,設備購置應當符合 、省、市有關醫療設備購置標準。
3. 場所設施
(1)村衛生室應當位于村莊或社區中心區域,交通便利,場地寬敞明亮,通風良好,有足夠的空間用于工作、學習和生活。
(2)村衛生室應當配備基本的辦公設備,如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并應當配備必要的藥品、器材、設備、檔案等。
4. 服務質量
(1)村衛生室應當嚴格執行醫療衛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服務質量應當符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保障患者的合法權益。
(2)村衛生室應當開展健康教育和宣傳,普及醫療衛生知識,提高農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5. 工作制度
(1)村衛生室應當建立和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包括工作規劃、人員管理、財務管理、質量控制、業務學習等。
(2)村衛生室應當制定各項工作規范,明確各項職責和任務,建立病歷、處方、檢查報告等電子檔案,確保醫療工作的規范化和信息化。
三、實施步驟
1. 制定村衛生室基本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法》和《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規范》等相關規定,制定村衛生室工作基本要求。
2. 開展宣傳和培訓。通過開展宣傳和培訓,引導村民了解村衛生室基本標準和工作流程,提高村民對衛生室的認知度。
3. 實施檢查和評估。對村衛生室實施檢查和評估,確保其基本標準和工作流程得到落實,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